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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理工大学期刊中心网站与信息安全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1-04-25 点击:[]

 根据国家《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以及《太原理工大学信息化管理与建设办法(实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管理制度,结合国家关于期刊出版发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总则

1、学校主管主办期刊,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批准设立的,是国家主流科技媒体,必须依法出版和开展信息发布。

2、本办法涵盖的范围包括期刊网站、中心网站、计算机终端管理,以及编辑部创办的微信公众号等用于信息发布平台和终端设备。

第二条 信息工作终端设备管理

1、 坚持使用人和保管人一致的原则。中心各编辑部和部门应按照资产管理、安全管理要求,对每台计算机指定使用人和保管人;对共享计算机则指定保管使用人员。责任人应按正确方法清洁和保养设备上的污垢,保证设备正常使用。

2、计算机等终端设备不使用时,应关掉设备的电源。人员暂时离岗,应锁定计算机;除笔记本电脑外,其他设备严禁无故带出办公工作场所。

3、中心所属每台信息工作终端IP 地址又办公室统一规划分配,保管使用者不得擅自更改其 IP 地址,更不得恶意占用他人的地址。

4、信息工作终端保管使用人应对计算机操作系统和所安装软件口令严格保密,密码应满足复杂性原则,长度应不低于8位,并由大写字母、小写字母、数字和标点符号中至少3 类混合组成。遇到使用人出差又必须使用这台终端设备等极特殊情况,编辑部主任要指定临时使用人保管,保管使用人返岗后必须及时修改密码。

5、中心教师因退休、调离、较长期事假产假等离开岗位时,须按照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和本编辑部要求,做好设备移交工作,确保安全。

第三条 系统、网站、平台管理

1、各编辑部和中心网站、微信等是期刊办刊和信息传播发布的平台,必须安排专人定期逐页浏览查看,发现非法、异常、违规内容应立即上报中心并采取措施。更不得利用所属的网络资源发布、传播与期刊无关的信息,也不得利用网络资源进行入侵、破解、篡改其它Internet 工作站或者服务器等网络犯罪行为,违者按有关程序移交依法处理。

2、编辑部主任对本部计算机软硬件和系统、网站、平台等具有第一责任之责。此处软件指本编辑部所有操作系统、系统安全软件、办公软件、专用软件、数据中心信息系统等。指定专人负责网站数据备份、应操作日志和定期检查使用情况记录,一般保存不少于1年。

3、针对新的网络信息系统上线,需经中心同意,在相应合同保障和学校网络信息中心对软件系统进行评估之前提下,做出上线计划并进行测试,确认无误后方可投入使用。供应商完成系统测试后,需获取测试验收确认函,确保软件系统满足业务需求,并及时对系统用户进行培训指导。

4、各编辑部要制定和建立网站、微信平台等信息发布的后台管理措施、安全巡查检查机制及应急处置机制,确保网站等平台安全。一旦发现异常,应先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关闭。

第四条 各编辑部因工作需要选择的平台技术支持机构,必须在签订服务协议中明确安全责任界限。未到期的合同或协议,应签订网络安全责任补充协议。

第五条 中心根据学校要求和各编辑部建立期刊独立网站和其他信息发布平台实际需要,与各编辑部主任按年度签订《网络与信息安全承诺书》,以加强对本办法的落实。

第六条 对于本规定未尽事宜,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及时修订完善。